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
早上好,番禺地税欢迎您!
当前位置: 首页 - 举报中心  
 
 

受案范围:
偷税、逃避追缴欠税、骗税、抗税和虚开、伪造、非法提供、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。

注意事项:
1. 举报应当属实,不得诬告;
2. 举报人可根据自愿原则采取署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,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将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;
3. 举报人应尽可能详细地写出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违章事实、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或名称、被举报人的联系方式、违章所采取的手段、金额、初步证据等;
4. 投诉人要求答复办理情况,必须留下真实姓名、企业名称和联系方式,税务机关将在核实举报人身份后予以答复;否则视作匿名举报,不予以答复;
5. 举报人若有更为详细具体的证据材料不便通过网上反映,可以与“34807956”电话联系或将证据材料寄往——

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涉税案件举报中心
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56号
邮编:511400
电子邮箱: panyudishui@yahoo.com.c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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